列间距
列间距
列间距
当前位置:首页>>网上办事>>非行政许可事项>>正文
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(国家)
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26  来源: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  阅读次数:91  【字体:   

 

审批项目名称

*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(国家)

审批范围和条件

条件:

1、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公司;

2、遵守国家的食盐法规、法令,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和销售;

3、结合行业结构调整需要,具备合理的生产规模;

4、达到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》国家标准要求;

5、食用盐质量达到GB5461国家标准;调味料、强化营养盐等多种食盐达到行业质量标准;其它食盐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并提请国家盐行业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、检测,出具当年的检验报告;

6、符合食盐生产合理布局和产销基本平衡的原则。7、按规定报送食盐生产、销售统计报表。

申请材料

1、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;2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;3、卫生许可证(复印件);4、国家盐业产品专业检测机构产品检验报告;5、有关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制度目录;6、产品出厂检验工具、设备和仪器名细表;7、产品工艺装备和设备名细表;

审查处室

省盐务管理局行业指导处

办理流程

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流程图

咨询电话

02782801572

投诉电话

02759514038

受理地点

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委政务中心窗口

 

在线受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线咨询

 

 【打印本页】  【关闭窗口】